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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食品饮料产业协会 行业职业道德准则
发布时间:2023-12-09 分享到:
构建四川食品饮料行业自律机制,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,保障食品安全,推动“川字号”产业高质量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》及协会章程,制定本准则。

第一章 总则

为构建四川食品饮料行业自律机制,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,保障食品安全,推动“川字号”产业高质量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》及协会章程,制定本准则。

本准则适用于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,包括生产、加工、流通、餐饮等全产业链环节。

第二章 核心原则

    第三条 守法诚信,坚守底线

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行业标准及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管要求,禁止无证生产、虚假标注、非法添加等行为。杜绝虚假宣传、价格欺诈、短斤少两,确保商品信息真实透明,维护消费者知情权。

    第四条 质量安全,生命至上

从原料采购、加工储存到终端销售,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,严禁使用过期、变质原料及非食用添加剂。鼓励企业建立自查机制,配合开展第三方抽检。

    第五条 履职尽责,精益求精

持续学习行业新技术、新标准(如ISO 22000、HACCP),结合实际开展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保障员工与消费者人身安全。

    第六条 创新发展,协作共赢

禁止窃取配方、仿冒品牌,支持原创技术与产品研发。推动“产学研用”合作,共建技术共享平台。

    第七条 绿色节约,可持续发展

落实“禁塑限塑”要求,推广可降解包装与节能设备,减少碳排放。餐饮环节明确提示“光盘行动”,食品加工环节优化工艺降低损耗。

第三章 行为规范

    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范

    生产加工环节:执行“卫生五四制”,工具售饭、生熟分离,防止交叉污染。

    市场流通环节:明码标价、台账完备,索证索票可追溯,不囤积居奇、不恶意垄断。

    餐饮服务环节:餐具严格消毒,后厨直播透明化,禁用野生保护动物食材。

    第九条 宣传与竞争规范

    禁止宣称“治疗功效”“包治百病”等虚假信息(保健食品需标注“本品不能替代药物”)。反对诋毁同行、恶意挖角、低价倾销,维护“川酒”“川调”集体品牌声誉。

    第十条 社会责任

    建立快速投诉响应机制(48小时内答复),争议产品“先行赔付”。支持乡村振兴(如采购脱贫地区原料)、参与食品安全科普进社区活动。

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

    第十一条 自律机制

    协会依托日常工作,对会员单位履行本准则的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,包括质量抽查结果、投诉响应情况、违规行为等信息。适时汇总形成信用提示,供会员互查互评、促优促改。对屡次违规、拒不改正的单位,按协会章程处理。

    第十二条 奖惩措施

    激励:对长期诚信守法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单位,可在协会活动中优先展示或推荐,优先推荐政府项目扶持。

    惩戒:对一般违规行为给予提醒或通报;严重违规(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)者,取消会员资格并建议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。

    第十三条 社会监督

    会员单位应公开基本资质信息,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协会公开渠道(如官网、小程序)进行监督和反馈。协会接受实名举报,并鼓励企业公布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,营造透明、可持续的行业环境。

第五章 附则

本准则由协会负责解释,自理事会表决通过起施行。 


四川省食品饮料产业协会

2023年12月8日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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